本报北京4月18日电(记者杨君)北京市西城法院18日对360诉腾讯名誉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,判定360公司胜诉。2010年9月28日,腾讯网发表了题为《360浏览器涉嫌借色情网站本质遭公安立案探访》的新闻著述,称360公司的浏览器“涉黄”露出 勾引,公安已立案探访。就此,360公司觉得,腾讯公司未能以一个公说念、公道、公允的新闻媒体身份发表涉案著述,跳跃了法律的底线,并向法院拿告状讼。最终,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,判定腾讯公司骚扰了360公司名誉权,抵偿360公司相应的经济赔本并在腾讯网首页公开赔礼说念歉7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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